太史公雲:“夫婦之際,人道之大倫也。禮之用,唯婚姻爲兢兢。夫樂調而四時和,陰陽之變,萬物之統也。可不慎與?人能弘道,無如命何。甚哉,妃匹之愛,君不能得之於臣,父不能得之於子,況卑下乎!”
又雲:“既驩合矣,或不能成子姓;能成子姓矣,或不能要其終:豈非命也哉?孔子罕稱命,蓋難言之也。非通幽明之變,惡能識乎性命哉?
……夫妻之道……實在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的!
劉病已讀過《太史公書》,自然也明白夫妻相處的道理,對於娶妻成婦這些事,雖然沒有太用心,但是,多少也是明白——娶妻,絕對不是爲了讓自己的開心。
承祀先祖,延續子姓,夫婦的意義絕對不在於兩情相悅。
——如昔日司馬相如與卓文君那般……並不是合乎禮儀的行事……
……但是……像霍光這樣……與那樣的女子結成夫婦……
劉病已心中沒有絲毫的的甘願!
撇了撇嘴,劉病已沒有吭聲,霍光也沒有再說什麼,只是告誡劉病已:“無論是正室,還是一般妻妾,處置時,自己的好惡絕對不是最重要的!“
劉病已似懂非懂地點頭,想了想,對霍光道:“大人,我明白的。就是《禮記》所雲‘子有二妾,父母愛一人焉,子愛一人焉,由衣服飲食,由執事,毋敢視父母所愛,雖父母沒,不衰。子甚宜其妻,父母不說,出。子不宜其妻,父母曰,是善事我,子行夫婦之禮,沒身不衰。’夫婦之禮是爲承祖宗之重。”
霍光點了點頭:“曾孫明禮。”
劉病已難得聽到霍光誇獎自己,心中頓時驚喜非常,笑意染上眉梢,煞是愉悅,霍光也不禁莞爾。
只是,霍光並不知道,劉病已心中卻是另有一番念頭——子事父母,婦事舅姑,自然是要一絲不苛地守禮,可是,他卻是父母俱歿,那些孝、順的大道理,自然是無可無不可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