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,鄉部嗇夫、吏、令史相襍案戶籍,忙的是亭裏鄉縣直到郡國的官吏,與宮中、朝中的官吏並沒有太大的關係,掖庭署卻是例外。
按律令,案戶比民之際,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閱視良家童女,年十三以上,二十已下,姿色端麗,合法相者,載還後宮,擇視可否,乃用登御。
孝武皇帝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爲光祿大夫,秩比二千石。——由此可見朝廷對掖庭選人的重視了。
不過,光祿大夫比較是朝臣,又是男子,真正負責閱選的還是掖庭丞以及相工。每年從六月開始,掖庭署就要爲此事而準備。
少府諸官署,除了太初元年更名爲佽飛的左弋,因爲掌弋射,而備九丞兩尉,便只有掖庭署設八丞,爲掖庭令之副,數量是最多的,其中不無掖庭署負責閱選之事的緣故。
八月,正是閱選最關鍵的時間,留守的官吏雖然不需要在外奔波,但是,從掖庭令以降,所有人都不得閒。
宮室廬舍的分配,宮人的調派,官婢的擇選……種種事項,都要考慮周全,提前安排妥當,尤其是那些各地報來的待詔女子的相關資料,查實、估量……這些事務都極其瑣碎,十分熬人。
張賀已經是知天命的年紀了,精力自然比正當年的官吏差些,加上一夜未眠,今日的旦食又未用完,哪裏禁得住這一陣驚怒?剛剛離底,腳下便一個踉蹌,幸好前來傳話的小宦者還算機靈,連忙伸手扶了一下,才堪堪沒有跌倒。
離正席較近的兩個佐史這時也反應過,連忙過去將張賀扶回正席坐下,你一言我一語地勸慰。
“張令,掖庭署這會兒離不得君。”
“君一夜未眠,用過旦食,擇選的官婢就要過來,君若是不在,這事可不好辦。”
“我等本也管不得中宮之事,君何必平白奔波?”
“最忙的時節還沒到,君當保重己身纔是。